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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南大学完美体育手机app最新版2020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9时33分


2020年度,东南大学完美体育手机app最新版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东大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实践育人等主责主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持续全面推动共青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0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评选并表彰2020年度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4月上旬,学院团委在本学院内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甲级(先进)团支部等进行学院评审。学院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学院将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二)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并就各学院团委报送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进行审核。

(三)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并对“五四红旗团委”等奖项进行审核评审。

(四)430日左右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要求及评选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任务中;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430日),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发展编号。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在籍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备参评资格。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青年团员中具有较高威信;截至20214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团支部书记参评需所在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0年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完成《东南大学团支部建设台账》;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国旗团支部提名、国旗团支部入围(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国旗团支部提名、国旗团支部入围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全部团支部。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2. 研究生团支部

申报要求:同本科生团支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附属医院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委

申报要求: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该奖项原则上在上一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的学院中推荐。

评选数量:7个。

  1. 上报材料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在第二课堂系统申报,团支部审核、学院审核。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附件3),并准备一份不多于五分钟的答辩PPT

2、甲级(先进)团支部在系统申报,申报后导出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4)。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附件4),并准备一份不多于八分钟的答辩PPT。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由学院评审后推荐;

3、团支部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突出工作特色)以及附加材料(50页以内,简明扼要、特色突出,无需过度包装)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2398976892@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支部名称+五四表彰+负责人手机号”。纸质版请于答辩当天提交,注意,因为提交时间较晚,没有打回修改时间,请务必认真填写。

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411日晚上12:00.答辩时间初步定在412日晚,请报名同学加QQ群:979173974,加群务必备注真实姓名。



附件:

2、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3、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东南大学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

东南大学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1修订版)

为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及荣誉感,培养团员的进取意识和民主作风,全面提高我校团员的综合素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本条例。

一、考核评比标准

考核评比按集体和个人两个系列进行,其中集体包括五四红旗团委、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研究生、青年教工)、甲级团支部五类考核评比,个人包括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四类考核评比。

具体评比标准如下:

(一)基层团委

五四红旗团委

1. 组织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组织青年学习“四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党建带团建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推优入党深化改革举措,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3.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遵守团的章程,按期换届,严格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支部整理整顿中,已开展自查,团委已审核。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4. 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二)基层团支部(含研究生、青年教工)

甲级团支部(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先进团支部参照此项标准)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青年学习“四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团支部“推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团的生活,活动有成效;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3. 支部有活力并富有团结合作精神;风气好;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无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纪现象;

4. 本学年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成绩显著,且本支部党章学习小组工作出色,工作记录真实、完整;

5. 全支部成绩比上学年有较大进步;留级率、退学率较低;

6. 本学年中团支部成员平均宿舍卫生成绩80分以上;

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率达80%

8. 按时、如实、认真填写年度团支部工作情况记录和考核登记表,使分级评比活动和日常工作相辅相承;

9. 上一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结果为五星级。

特级团支部

除具备甲级团支部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学术气氛浓厚,有开展学生科技活动的群众基础;有科技作品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2. 积极开展包括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内的社会实践活动,本学年承办一定规模的校级活动,或主办一定规模面向社会的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 积极参与合法社团活动,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表现突出,在全校产生积极影响;

4. 群众性的文艺体育活动活跃,有成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

5. 倡导精神文明,有见义勇为、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等突出行为。

国旗团支部

在特级团支部中表现尤为出色,经过国旗团支部答辩选出,支部全体成员愿意并且宣誓能够出色完成规定的升降国旗任务,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者。国旗团支部应积极推动学院交流,把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给其他支部,成为全校当学年各个团支部的先锋模范。

先进团支部

该项评比的对象为研究生团支部和青年教工团支部,参评标准按照“甲级团支部”执行。在当选“先进团支部”中表现尤为出色的研究生团支部同时可以参与评比“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

(三)个人

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四史”,积极主动参与“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4. 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4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讲究卫生,个人卫生分数达90且所在宿舍无违纪现象(研究生所在宿舍必须是校卫生宿舍);坚持体育锻炼,本学年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本科生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且学年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0%,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硕士生修满24学分以上,博士生修满12学分以上,且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记录。

7. 获得优秀共青团员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成效显著;

B.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省级以上科研学术竞赛中获得名次者;

C. 在体育比赛中获得全国团体比赛名次的主力队员或省级团体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单项比赛名次的运动员,或校级运动会冠军,或一贯积极参与体育活动、表现突出者;

D. 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对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文化生活有显著贡献者,或在校际比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或一贯积极参与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者;

E. 在第二课堂活动(包括校学院各学生社团)中,积极参加工作,成绩突出者;

F. 见义勇为,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者;

G. 对于学校和共青团的建设提出意见并被采纳,产生良好效果者。

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四史”,积极主动参与“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团的“六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 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遵守团的章程,自省自励,作风扎实,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 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 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

4. 认真落实密切联系青年制度,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 截至20214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6. 学年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0%。

二、考核评比办法

校团委成立考核评比委员会,学院团委成立考核评比小组,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考核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采用审核与评比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考核评比办法: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3-4月,参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考核评比条例,由支部评选,学院团委审核,统一报校团委审批。

集体考核评比办法:

审核工作每学年3月进行一次,参照特级、甲级团支部考核评比条例有关内容,甲级团支部由学院团委评选审核,统一报校团委审批备案,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应从甲级团支部中产生,由学院团委推荐申报,报校团委进行考核评选,落选的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为当年的甲级团支部。当选的特级团支部有资格申报国旗团支部,3月份为申报期,按其下一学年所在校区进行申报,国旗团支部将于当时学年的四月底通过公开答辩等模式评选出。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名单(不含国旗团支部)将在4月下旬向全校公示。本校任何团员均有权在名单公示后3日内就他们的资格向评比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评比委员会接到异议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对处理意见仍有异议者,可申请校团委复审。校团委的复审决定、无异议的评比委员会作出的审批决定和处理决定均为终审决定。

评比根据鼓励先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校级审批对象不受系科限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评比。

对于原来未申报、但表现特别优秀的团支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团干部,经学院团委推荐、评选委员会同意后,可以直接进入终审阶段。(此项名额不得超过学院所有评优指标的10%)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数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3%,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数不超过全校团干部总数的5%。校级甲级团支部数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含特级团支部),校级特级团支部数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3%,国旗团支部数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学院团委可以参照上述评比标准和办法进行学院级评比。

三、表彰、奖励与处罚

对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制度,分校、学院两级进行表彰。学院团委考核合格且校团委审批同意者,获校级表彰;学院级表彰由学院团委决定,报校团委备案。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获得地市级荣誉证书和奖励,其所受表彰决定应记入学生档案;校特级以上团支部由校团委按照地市级先进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校甲级团支部由校团委表彰,学院团委可以结合学院内评比进行奖励。

学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获县级荣誉证书和奖励,其所受表彰应记入学生档案;学院级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按照县级先进团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该年当选的国旗团支部须接受评比委员会的各项监督,如未能有效发挥先进作用和榜样效应,则由评比委员会讨论决定取消“国旗团支部”的荣誉称号。

四、附则

1. 初评的具体程序由各学院团委根据本条例评比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报校团委审查批准后生效。

2. 本条例评比标准部分所称学习“成绩”,指参评学期内所应修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成绩。

3. 本条例中“以上”、“以内”、“不超过”的数字均含本数。

4. 本条例包含教职工和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比标准、评比办法和表彰办法。

5.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团委组织部。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条例发布之前的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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