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南大学单项奖评选工作于今日开始,请各年级本科生参见大学生手册单项奖相关评选要求,有意愿申报的同学,请于2016年11月28日24点前,在“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并填写单项奖申请表(班级意见手写,其余打印)交由班长审核汇总。班长在11月29日13点前将本班的申请表交至材料A楼616.所有的申报都必须完成网上申请和递交纸质申请表,二者缺少一样都视作未申报。
注意:
1、鼓励学习有明显进步的同学积极申报学习进步奖。
2、鼓励积极参加校运会、院运会、新生杯、院系杯及其他体育赛事并获得名次的同学申报体育活动优秀奖。
3、鼓励此次社会实践所在团队获得院级优秀和校级优秀的同学申报社会实践优秀奖。
附件1:单项奖申请表.doc
附件2: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
为充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而设立该奖项。
第一条基本要求
1.在以下所设奖项方面表现突出;
2.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第二条单项奖奖项
1.创新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根据创新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奖励额度另定;
2.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3.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4.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5.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6.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7.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8.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人;
9.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人。
第三条以上各奖可兼得。
第四条本条例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