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院(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奖项名额及要求见附件。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新学工系统完成申请,4月22日可开始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申请作为弃权处理。
3、纸质材料:暂不交纸质材料,待评审结果出来后通知相关同学准备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2)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注意:
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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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