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2011年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落实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调201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面向部分“985”高校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00名。
2、面向部分“211”高校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00名。
3、面向部分其它高校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00名。
4、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名。
我校推荐人数55人,研究生人数不少于40%,女生人数不超30%。委培生和定向生不能参加选调生选拔。
二、推荐条件
选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班委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的毕业生,除须具备上述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等专业要求,并志愿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等沿海开发地区工作。
三、推荐计划
1、省选调生推荐计划共3000名左右,其中研究生总数不低于30%。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研究生,可不占推荐计划。
2、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定向选调不占推荐计划,原则上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超过2人。
3、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研究生,如符合沿海开发紧缺专业要求,可兼报定向选调。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11年2月28日前,各院、系、所在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接受毕业生个人申请并根据公布的条件进行审核,院系党组织择优推荐;
2、2011年2月28日,各院、系、所将推荐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就业办。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16K,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学生成绩单复印件(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及 身份证复印件。《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OA发就业办丛宾);
3、学生处根据推荐条件和要求对院系所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考核,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
4、2011年3月4日学生处对推荐人选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天;
5、2011年3月9日,学校将推荐人选的选调生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成绩单(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6、网上报名。已取得学校推荐人选资格的毕业生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报名,交纳报名费,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7、选调生推荐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询。面试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8、面试考察。面试考察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面试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9、录用人选确定后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录用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10、办理录用手续。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各地对干部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沿海开发紧缺专业的选调生,定向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分配后按照公务员法和选调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学生处
2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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